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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文字号】 桂价费字[2002]277号
【颁布时间】 2002-06-18
【实施时间】 2002-06-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3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邕江大学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邕江大学:
  
  报来《关于邕江大学新增专业学费的请示》(校报[2002]16号)收悉。鉴于你校属社会力量办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桂价费字[2002]3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你校收费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
  
  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计算机教育、电子商务专业4300元
  
  信息电子技术、实用英语、室内装潢设计与施工管理专业4000元
  
  物业管理、市场营销、水产养殖专业3500元
  
  二、你校学费属社会力量办学收费,实行“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接到本通知后,应到自治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上证手续,凭证到税务部门领购税务发票,凭证凭票收费,收费收入纳入单位财务管理,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自二00二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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