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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保证经费供给。财政部门要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编制综合预算,实行部门预算,充分考虑改革单位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核定收支规模和支出标准。该保证的经费要足额安排,该拨付的资金要及时拨付,确保预算单位行使职能不受影响。 (四)妥善处理超编人员的经费问题。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后,各预算单位收费收入将全部上缴国库或纳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需要重新核定,超编人员经费将失去来源。为保证“收支两条线”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南省市县乡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工作实施意见》(豫办[2001]14号)的规定,做好超编人员的转岗分流工作。对超编分流人员,在落实新的工作岗位之前,从改革方案批复算起3年内只发人员工资,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3年过渡期后,财政一律停止供应经费。 (五)严肃财经纪律。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或纳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严禁转移、截留、挪用、坐支资金和私设过渡收入账户,严禁将资金擅自用于职工福利或将执收执罚权力擅自下放给所属事业单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00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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