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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疆建设兵团
【发文字号】 新兵办发[2002]52号
【颁布时间】 2002-06-18
【实施时间】 2002-06-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4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新疆建设兵团关于印发《兵团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十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第九条 加强健康教育。到2005年,所有医疗卫生、防疫人员专业系统培训达到50%以上。职工各种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卫生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建立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每三年对在职职工基本健康状况进行一次检查。
  
  第十条 加强基本国策教育。积极宣传婚育政策,破除陋习,保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加强人口学校建设,培训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岗培率达100%。
  
  第十一条 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开展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杜绝迷信,取缔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逐步建立各类职工业余竞技体育队伍。开展对青壮年职工进行体质测试。
  
  三、职责
  
  第十二条 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负责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管理者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制定实施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培训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第十三条 兵团党委宣传部负责干部理论培训、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等。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干部职工进行时事政策、公民道德教育。
  
  第十四条 兵团教委负责职工文化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实施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和社区教育。
  
  第十五条 兵团科协负责科技普及与科技培训,制定科普规划,抓好每年一度的“科技之冬”实用技术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科普活动。
  
  第十六条 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工职业技能的开发,开展与加强职工培训和技工学校工作,负责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与发证工作。在有条件的团场积极组建职工业余技校。负责职工各类岗位培训的规划和实施,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
  
  第十七条 兵团经贸委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技术人员和职工的培训,对企业干部职工进行市场经济等知识教育。
  
  第十八条 兵团财务局负责财会干部培训。组织实施和指导各级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九条 兵团农业局负责对农、林、机技术人员及承包户、农场主的培训。组织实施职工“绿色证书”工程,制定规划、确定教材等。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科技之冬”实用技术培训活动。
  
  第二十条 兵团司法局负责普法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法律素质,负责司法系统内部的专业人员培训,提高司法干部的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
  
  第二十一条 兵团卫生局负责制定爱国卫生、防疫规划和措施,培训专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对职工进行健康常识教育。
  
  第二十二条 兵团计生委负责计生干部的培训,开展以提高计生干部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岗位培训。
  
  第二十三条 兵团团委负责对青年职工科技文化教育,引导青年职工学文化、懂科学,在改革和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第二十四条 兵团军事部负责《国防法》的宣传工作,抓好人民武装工作,进行国防观念教育,组织民兵训练和预备役建设,充分发挥兵团民兵在稳定新疆和经济建设中的突击作用。
  
  第二十五条 兵团工会履行对职工的教育职能,提高职工思想道德水平和生产技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组织职工开展自学成才、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合理化建议、创造发明等活动。培树典型,表彰先进,同时组织开展寓教于乐的职工文化艺术活动。
  
  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开展各类竞技体育活动,对职工队伍身体素质状况按国家标准进行达标考核,开展各类群众性职工体育活动。为开展各类职工健身活动提供政策、技术、信息服务。
  
  兵团工会宣教部为兵团职工素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
  
  四、措施
  
  第二十六条 加强对职工素质工程的组织领导,健全各级职工素质工程领导机构,加大工作指导和协调力度。兵团职工素质工程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协调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指导性工作意见。每两年组织一次综合检查评比,对各单位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
  
  各师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职工素质工程的指导、协调工作。
  
  第二十七条 落实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分工责任制。兵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制定出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建立职工素质工程激励机制。兵团职工素质工程领导小组每两年评比表彰一次学科学、用科学标兵、技术能手、自学成才标兵;评比表彰一次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各行各业中兴起当先进、标兵光荣,学技术、精本行荣耀的风气,促进兵团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第二十九条 充分发挥兵团科研、高校及其培训教育手段的作用,发挥现有各类职工培训、民兵训练和文化体育设施的作用,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学习、娱乐、健身条件。
  
  第三十条 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在兵团上下形成关心、重视职工素质工程的氛围。
  
  第三十一条 保证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必需的工作经费。各单位应根据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的工作任务,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证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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