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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你局《关于龙运集团哈尔滨至佳木斯等营运线路客车票价的请示》(黑运发[2002]27号)收悉。为进一步促进公路运输事业的发展,扩大服务范围,改善服务条件,你局龙运集团投资购入23台中档金龙6115大型客车,从事哈尔滨至佳木斯、哈尔滨至七台河、哈尔滨至牡丹江、哈尔滨至鹤岗、哈尔滨至绥芬河等客运线路的营运。报据成本测算,并比照同档次车型,经研究,确定票价如下: 1、哈尔滨至佳木斯70元/张; 2、哈尔滨至鹤岗83元/张; 3、哈尔滨至七台河75元/张; 4、哈尔滨至勃利70元/张; 5、哈尔滨至牡丹江60元/张; 6、哈尔滨至八面通78元/张; 7、哈尔滨至宁安65元/张; 8、哈尔滨至绥芬河90元/张。 上述收费标准自批复之日起执行,暂定试行期一年。届时根据成本变化情况重新核定票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