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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09]92号
【颁布时间】 2009-05-13
【实施时间】 2009-05-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第五届泛珠三角省会(首府)城市市长论坛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的通知》(黔府办〔2009〕80号)和第五届泛珠三角省会(首府)市长论坛组委会有关通知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组成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团长的贵阳市政府代表团,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团长,各相关区市县和市直部门参加的贵阳市经贸代表团参加此次活动。为筹备好此次活动,现将组团参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09年6月9日-13日
  
  二、活动地点:广西南宁市
  
  三、主要活动:
  
  (一)协助省团参会布展
  
  时间:2009年6月8日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二)代表团赴南宁报到
  
  时间:2009年6月9日
  
  (三)“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开馆仪式及集体签约仪式(贵阳市经贸代表团全体成员参加)
  
  时间:2009年6月10日8:10-8:40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朱槿花厅
  
  (16:00-18:00经贸代表团部分成员参加“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投资项目推介和推介会,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101厅)
  
  (四)“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展览展示
  
  时间:2009年6月10日-13日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五)第五届泛珠三角省会城市(首府)市长论坛(贵阳市政府代表团全体成员参加)
  
  时间:2009年6月11日8:30-12:30
  
  地点:南宁市荔园山庄国际会议中心会议大厅
  
  四、工作安排
  
  (一)各区、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挑选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我市发展规划、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产业链长、辐射带动面大的项目参加此次珠洽会集体签约。按照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的原则,填写《第五届珠洽会集体签约项目申报表》(每个项目附100字左右的项目简介和有关背景材料,申报表见附件1),于2009年5月15日前报市招商局收集、整理、汇总后,经市政府审定报省组委会参加集体签约。
  
  (二)市经贸委负责整体宣传布展中我市相关特色产业产品的收集整理,提供相关实物进行展示陈列。涉及产业产品的相关文字图片及展品于2009年5月15日前汇总报市招商局。
  
  (三)小河区、高新开发区、白云区分别负责将本地区主导产业和园区发展的情况介绍(电子版本,文字在1000字以内),以及标志性图片10张(每张照片电子版本的精度不低于800dpi),于2009年5月15日前由报送市招商局汇总。
  
  (四)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提供30秒的贵阳城市宣传短片,于2009年5月15日前交市招商局汇总。
  
  (五)市招商局负责编印《参会指南》,2009年6月2日前分发各参会单位。
  
  (六)各相关区、市、县需于尽快确定参会人员,于5月15日前填写参会报名表(见附件2)报市招商局汇总,差旅费自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信椿 798935413885065637
  
  李坤鹏798936013595059059
  
  附件:1.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经贸洽谈会集体签约项目申报表(略)
  
  2.贵阳市参加第五届珠洽会、市长论坛报名表(略)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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