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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成价函[2002]184号
【颁布时间】 2002-07-04
【实施时间】 2002-07-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7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成都市树德中学国际部出国英语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都市树德中学:
  
  
你校国际部关于出国英语培训收费的请示收悉。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育收费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经请示省物价局同意,现将你校国际部出国英语培训收费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将你校国际部开展的赴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等国家的预科课程教学活动的收费规范为报名费、培训费、签证服务费、代管费四项。具体收费标准由你校依据培训成本制定。
  
  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本着自愿,协商的原则,将费用的收取以及学生退学、休学费用结算的方法,违约责任,协议的终止,变更、解除等有关事项,用合同的形式确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你校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以及合同书样本,应报市物价局备案。
  
  四、你校接到批文后,将上报材料备齐,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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