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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渝价[2002]361号
【颁布时间】 2002-07-04
【实施时间】 200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8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金刀峡自然风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北碚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金刀峡门票价格的请示”(北碚价发[2002]16号)收悉。
  
  重庆金刀峡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了扩大金刀峡自然风景区的游览范围,满足广大游客的需要,从2001年起对金刀峡自然风景区实施了二期开发。该公司先后投入500多万元资金新开辟了3公里上峡段景区(含藏刀洞景点),新建旅游便道、栈道3公里,还投入180多万元资金改、扩建了景区进出口的旅游公路。经过改造、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质量,金刀峡自然风景区通过了国家旅游局组织的“AAA”景区的评审验收。为了加快金刀峡自然风景区建设,更好地发展旅游事业,根据《重庆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渝价[2000]873号)规定,经我局研究,现将调整金刀峡自然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金刀峡自然风景区门票价格由现行每人每票40元调整为每人每票60元整(含保险费)。
  
  二、根据《重庆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此次调整的门票价格应对1.2米以下儿童免票;现役军人、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免票;七十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证件5折优惠;旅游团队8折优惠;学生团体5折优惠。
  
  三、此次门票价格调整的收入,应主要用于景区内的景点设施建设改造,森林资源以及环境的保护,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
  
  四、请你局督促重庆金刀峡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努力提高整个景区的旅游服务水平,争创国家级的“AAAA”级景区。此外还应按照市物价局关于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督促重庆金刀峡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认真做好金刀峡自然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
  
  五、本通知于二00二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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