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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办[2002]73号
【颁布时间】 2002-06-12
【实施时间】 2002-06-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8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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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宣传文体处
  
  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宣传国家和省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助残活动;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负责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的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七)计划财务处
  
  编制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资金计划,管理事业经费、基建投资、物资配置和机关行政经费;负责残疾人事业的科技工作;开发、管理残疾人福利基金;承担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指导全省残联的经费预算、基本建设、基金管理和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按有关文件规定内设纪检监察机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残联机关人员编制为37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24名。另核行政附属编制4名,其中后勤服务人员编制3名,老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名。原经费渠道不变。
  
  领导职数: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3名;正副处长(主任)14名,其中正处长(主任)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副主任)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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