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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宣传文体处 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宣传国家和省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助残活动;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负责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的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七)计划财务处 编制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资金计划,管理事业经费、基建投资、物资配置和机关行政经费;负责残疾人事业的科技工作;开发、管理残疾人福利基金;承担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指导全省残联的经费预算、基本建设、基金管理和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按有关文件规定内设纪检监察机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残联机关人员编制为37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24名。另核行政附属编制4名,其中后勤服务人员编制3名,老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名。原经费渠道不变。 领导职数: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3名;正副处长(主任)14名,其中正处长(主任)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副主任)6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