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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宏观经济学会: 你会《关于申请审批西藏自治区宏观经济学会收取会费的决议的报告》(藏经学会(2002)1号)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将会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入会应本着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入会,不得强制收费。 二、缴纳会费标准 (一)个人会员:每人每年100元; (二)机关事业单位团体会员:每单位每年1000元; (三)企业单位团体会员: 1、自有资金1000万元以下,每年600元; 2、自有资金1000--3000万元,每年2000元; 3、自有资金3000万元以上,每年3000元。 三、此复自二00二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