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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穗安监[2002]24号
【颁布时间】 2002-06-11
【实施时间】 2002-06-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8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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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立危险源点监控管理办法,预防、避免事故发生。认真追溯、分析本行业、企业历史事故的先兆、异常状况和原因、教训,建立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和规范操作规程,对员工加强技能培训、熟练岗位操作,提高全员的安技水平和应变处理能力。
  
  三、整治工作步骤
  
  (一)宣传和启动阶段(从现在至5月下旬)
  
  各地经贸部门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采取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规定充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自查和整治阶段(6月上旬至11月底)
  
  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本阶段要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和项目核查、整改进度时间表,把各项整治项目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落实到人;要求在6月上旬前把整治计划上报所在地级以上市经贸局,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负责制定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整治方案,并抄报省经贸委。
  
  本阶段整治的内容及要求:
  
  1、按确保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建立有效运行的“三全”安全生产组织网络,制定、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2、清理、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制度”、“中控管理制度”、“安全巡回检查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法”、“安全作业证制度”等管理规章以及建立档案、台帐。
  
  3、确定危险源点,制定“危险源点监控管理操作规程”和“不正常现象规范排除的操作程序和方法”、“反事故应急预案”等。建立、培训反事故应急专业队伍。对剧毒物品坚决实施“五双”(双人收发、双人计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管理。
  
  4、对全体员工按“入厂三级教育”、“日常教育”、“特殊教育”的规定全面进行再培训,重新开展安全技能考核,按“安全作业证制度”持证上岗。严格抓好“生产管理五同时”、“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操作工六严格”、“生产交班‘五不交’”、“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机动车辆七大禁令”等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严禁违章操作。
  
  5、对本企业全部工装设备、容器(尤其是压力容器、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储藏设施、三废治理设施、劳动保护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设施进行专业检查。对发现的不完好设备、设施和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检修、调试,一定要达到标定的安全指标,确保安全运转,并要组织验收。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份)
  
  1、要求各企业要在12月底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工作总结,分别上报当地经贸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地市汇总后报省经贸委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要组织专业队伍,指导、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并按企业整治计划和进度表的安排,对完成整治、达标的单个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同时,要注意收集、总结好的整治经验,及时上报和组织推广。
  
  3、验收标准:
  
  (1)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及存储方式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2)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
  
  (3)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设施、仓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循规定的程序申报、审批。
  
  (4)符合按本“方案整治内容及要求”和“一书一签”所规定的项目。
  
  4、省各有关部门将组织人员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依然不合格,依法取缔。
  
  联系人:范耀成(省经贸委重工处)电话:(020)83133355
  

   广东省经贸委
  
   二00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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