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02]71号
【颁布时间】 2002-06-11
【实施时间】 2002-06-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8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足县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大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大足县政府机关驻地搬迁的请示》(大足府文(2002)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足县人民政府驻地由龙岗镇复兴街46号迁至棠香街道办事处报恩村。
  
  二、搬迁经费自行解决,搬迁相关手续按程序办理。
  
  
二00二年六月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