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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切实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总局下发的《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日常执法检查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要切实推行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日常化,不仅要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的执法检查,更要加强对本级税务机关所属执法部门的检查。要将税收执法检查与执法监察结合,加大检查工作力度。 6.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制度。各级地税机关要配备专门的复议人员,全面履行法律所赋予的复议职责,做好税务行政复议的各项工作。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客观地审查复议案件,对应当予以变更或撤销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要坚决予以变更或撤销,增强自我纠错能力,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它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7.强化政策落实,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清理、废除不适应新形势需要,制约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已经出台的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同时按WTO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税收优惠政策的透明度。 8.大力整治扰乱税收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重点查办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税务人员索贿受贿、贪污挪用税款、渎职等职务犯罪,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 (二)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它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9.坚持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切实维护广大纳税人之间平等的法律地位,坚持一视同仁,为各类经济主体发展提供平等的法律保障。坚决克服、纠正部门保护主义。纳税人对地税执法机关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10.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法定职责和管理权限办案和执法,认真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以及滥用职权、违法办案、循私枉法等问题。 11.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严格依法采用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和干扰。 12.认真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循私枉法等问题,对执法人员打着工作幌子,谋取个人私利,向企业“吃、拿、卡、要、报”,占用企业资金、交通、通讯工具,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或者索取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前征收或摊派税款,增加企业额外负担,因不当执法行为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因报道案件而影响和损坏企业声誉和形象等问题,要及时严肃查处和纠正。 13.强化执法监督,各执法部门将采用执法检查及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和手段,强化对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的监督,保证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地贯彻执行。 (三)用好政策,改进管理,不断增强执法的透明度。 14.大力推行公示制、承诺制,对税务行政执法窗口单位和各工作环节,凡能够公开,法律又允许公开的,一律以公示承诺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各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利用新闻媒体就解决什么问题,采取哪些措施,达到什么目标,办几件实事向社会做出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15.深入清理、及时废除不适应新形式需要、制约经济发展、与WTO犯规则相抵触的一切政策、规定。现行各项政策的兑现率达到100%。 (四)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16.通过建立税收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热线、与企业建立联系点和挂牌办公等形式,主动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7.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活动为载体,深人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纳税人的法律素质,增强企业领导干部依法经营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实行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要成立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工作推进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部门),办公室及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要切实负起筹划部署、督导检查、考评验收等职能。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中出了严重问题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领导责任。 2.以目标管理为载体,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要把创建优良经济展法制环境工作纳入各部门总体工作目标,并保证该项工作在总体目标中占有重要位置。同时,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和本方案精神,制定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的实施方案,把目标和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各单位每季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创建”工作,并实行季抽查、半年检查和全年考核制度。要加强日常检查,全面、及时掌握情况,认真解决“创建”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各单位创建办必须在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市局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推进组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年终要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向市局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推进组写出工作报告。 3.狠抓正反典型,开展专项举报。各单位要善于发现,培养和选树一批在改善经济发展法制环境中着眼全局、服务意识强、作风优良和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并通过新闻媒体,经验交流会和简报广泛进行宣传,弘扬正气,发挥典型引路的示范作用。同时要下决心狠抓反面典型,运用明察暗访等有效形式,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大对影响经济发展法制环境问题的重点整治。对政策不落实,有令不行、刁难勒卡、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反面典型,采取内部通报、组织处理和公开暴光等形式,以敬效尤。建立专项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同时认真受理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对影响经济发展、阻碍经济发展案件的投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200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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