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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榕价公字[2002]45号
【颁布时间】 2002-06-11
【实施时间】 200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99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永泰青云山峡谷瀑布等五个景点门票价格的通知

永泰县物价局:

  
  你局樟价[2002]13号“关于要求提高青云山峡谷瀑布等五个景点门票价格的报告”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1]服字335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永泰青云山峡谷瀑布等五个景点实行旅游淡、旺季门票价格。旅游旺季为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旅游淡季为旅游旺季外的其它时间,具体价格调整为:
  
  1、峡谷瀑布景区:旅游旺季门票价格为每张25元,旅游淡季门票价格为每张20元;
  
  2、白马双溪景区:旅游旺季门票价格为每张25元,旅游淡季门票价格为每张20元;
  
  3、水帘宫景区:旅游旺季门票价格为每张25元,旅游淡季门票价格为每张20元;
  
  4、云天石走廊景区:旅游旺季门票价格为每张20元,旅游淡季门票价格为每张15元;
  
  5、神谷景区:旅游旺季门票价格为每张20元,旅游淡季门票价格为每张15元。
  
  本通知自二00二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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