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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
【发文字号】 苏价费[2002]247号/苏财综[2002]100号
【颁布时间】 2002-07-02
【实施时间】 2002-07-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0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收取中学生奥赛报名考试费的批复

省科学技术协会:
  
  
你会《关于省科协所属学会收取中学生奥赛报名考试费用的请示》(苏科协发[2002]080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向自愿参加中学生数、理、化、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的单位收取报名考试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1、数学初赛、复赛共为每人10元;
  
  2、物理、化学初赛每人12元,复赛每人15元;
  
  3、计算机初赛每人12元,复赛每人50元。
  
  二、报名考试费应由学校或有关单位承担,不得向学生收取。
  
  三、报名考试费收入作为预算外资金,应列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票据。
  
  四、请你会有关单位接文后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实行亮证收费。
  
  五、本批复自2002年7月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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