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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字号】 云国土资信[2002]3号
【颁布时间】 2002-06-10
【实施时间】 2002-06-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1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分级分类推荐国土资源信息化承建单位的通知

各地、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01]30号)”对信息化承建单位进行分类推荐的要求,结合对前期推荐单位的考核情况,为更好地做好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省厅本着分类规范、增强活力、有条件地增减队伍的原则,对参加我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承建单位重新进行了分类登记,现将分类的结果和其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登记主要考查的是信息化建设队伍的综合能力,包括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质量保证能力、技术装备、系统建设质量、人员构成与素质、经营业绩、资产状况以及土地管理、地质矿产、测绘等相关知识。
  
  二、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特点和内容,云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可分为四个建设类别,分别是:
  
  A类:国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硬件集成及网络建设。
  
  B类: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信息服务系统建设。
  
  C类:土地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
  
  D类: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基础数据库建设。
  
  三、结合本次登记工作,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对之前推荐的承建单位的服务质量、上报数据质量和检查验收的记录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确定向省内国土资源部门推荐的信息化建设承建单位(见附表),承建单位分甲乙两个级别,甲级单位公司规模较大,以往上报的数据情况较好,乙级单位为新报登记或规模较小或是之前无建库数据上报的公司。各地今后在进行信息化项目建设时,必须根据建设项目的内容分别选择具有相应建设能力的推荐单位,且要以3家以上的推荐单位竟标的方式确定承建单位。
  
  四、云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推荐单位进行考核,如发现推荐单位在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建设质量较差、出现转包、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时,将取消其承担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承建资格。
  
  另,国土资源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最近组织国内有关信息化专家对适合国土资源部信息化的GIS平台进行了推荐评测。MAPGIS及ARCGIS排名前两位,请各地进行信息化建设时选择上述两个软件之一作为GIS支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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