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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02]39号
【颁布时间】 2002-07-01
【实施时间】 2002-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1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向省政府值班室报告灾情和紧急重大情况工作的通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今年5月份以来,我省出现了大范围降雨过程。部分地方出现冰雹、暴雨或大暴雨,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各有关地县和部门积极组织力量抢险救灾。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办公室没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0]1号)、《关于切实加强紧急重大情况和重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0]18)、《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2]1号)要求及时向省政府值班室报送灾情,直接影响了省政府领导同志及时掌握情况和指挥救灾,也影响了向国务院值班室及时报送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有关通报精神,现对灾情等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灾情等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灾情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的重要性,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灾情等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灾情等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工作。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值班室“值守”和“应急”职能,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要选调政治敏锐、责任性强、熟悉业务的人员充实到值班岗位上。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培训,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迅速、准确地处理并报告灾情等紧急重大信息。
  
  三、认真贯彻甘政办发[2000]18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对灾情等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责任制。一旦发生灾情等紧急重大情况,各地(市、州)行署(政府)办公室必须及时向省政府值班室报告。为了减少审批环节,确保信息报送的时效性,一般情况下,经地方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审批后即可报送省政府总值班室。对特别紧急的情况,地方政府值班室在向本地区有关领导同志报告的同时,可以直接报告省政府值班室。省政府各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四、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值班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各地、市、州和省政府各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下属各县(币)政府和本系统有关单位的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同时,要坚持对迟报、漏报和瞒报紧急重大情况的通报制度,以进一步搞好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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