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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2002-06-10
【实施时间】 2002-06-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1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苏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五、努力提高我省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体育工作,安排必要资金用于本地残疾人运动员的训练和比赛。各级体育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我省残疾人体育代表团的集训和参赛工作,选调有经验的教练员,努力提高运动水平。要认真做好入选省残疾人运动队运动员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保证在职残疾人运动员在训练和比赛期间原来的收入和岗位安排不受影响,使他们安心训练,争创佳绩。承担集体项目运动队集训任务的市,要与省体育局和省残联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集训工作,力争取得好的成绩。省体育局、省残联和省残疾人体育协会要集中精力,抓好运动员的选拔和集训,做大做强优势项目,全面提高运动水平,实现金牌、总分全面超上届,确保团体总分进入前3名,努力做到比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对在第六届全国残运会上获得奖牌的运动员、教练员,以及输送优秀运动员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六、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工作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在工作、生活上存在着许多困难。各级政府要对本地残疾人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一些难点热点问题。要保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进入最低生活保障,有条件的地方要在救济标准上给予适当照顾。要千方百计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并积极稳妥地解决好残疾车运营问题,妥善安排好车主的就业和生活。要发动社会各界关爱残疾人,开展对残疾人的社会募集捐赠活动,逐步扩大扶残助残志愿者队伍,努力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要加强对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思想教育,树立先进典型,进行正面引导。要充分发挥残联组织和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倾听残疾人的呼声,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不稳定因素,为第六届全国残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00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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