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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规划局
【发文字号】 沪规法[2002]439号
【颁布时间】 2002-07-01
【实施时间】 2002-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1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规划局关于同意使用奥西设备打印的地形图进行供图的批复

上海市测绘管理办公室:
  
  
沪测管(2002)第13号文收悉,经我局并市档案局研究,为更好地满足上海城市建设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加快基础地形图更新周期,同意上海市测绘院将所提供的地形图由原蓝晒图改为使用奥西9800大幅面工程打印机打印成图,作为规划管理用图,并加盖“上海市测绘管理办公室测绘资料专用章”,供图价格不变。
  
  使用奥西设备打印供图工作可先在市中心城区及闵行宝山区范围内先行进行,各市郊区县(松江、嘉定、青浦、南汇、奉贤、金山、崇明)仍可采用蓝晒图供图,待条件成熟后再予以替代。在实施中,要注意保证供图质量,并按照档案归档要求归档留存相应的纸质地形图。
  
  此复
  
  
二00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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