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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渝价[2002]345号
【颁布时间】 2002-07-01
【实施时间】 2002-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1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亲江家园”住宅小区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复函

重庆亲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亲江家园’住宅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变更物价核价的报告”(重亲发[2002]014号)收悉。你司现开发建设的“亲江家园”住宅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原名称为“世纪花园·景秀高地”,由于原开发商--重庆和邦实业有限公司因资金短缺,无力继续运作该项目,经南岸区政府协调,并经市计委、建委、规划等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将重庆和邦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原“世纪花园·景秀高地”住宅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变更为你司开发建设,项目名称改为“亲江家园”住宅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
  
  鉴于以上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司“亲江家园”住宅区经济适用房住宅销售价格按我局会同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审核的原“世纪花园·景秀高地”住宅小区经济适用房住宅销售价格(即:渝价[2001]378号文件规定的价格)执行。
  
  此复
  
  附: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世纪花园·景秀高地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复函(渝价[2001]378号)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世纪花园·景秀高地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复函
  

  
重庆和邦实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报送世纪花园·景秀高地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经我局会同市建委、市国资房管局对世纪花园·景秀高地经济适用房价格成本进行审查,同意你司世纪花园·景秀高地经济适用房多层砖混住宅基准价1208元/平方米;高层框架结构电梯房基准价1568元/平方米;在此基础上,房屋开发企业可根据楼层和朝向上下浮动5%。
  
  代收费:
  
  1、天然气安装费;
  
  2、闭路电视安装费;
  
  3、智能电、水表(一户一表)安装费;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应由购房人交纳的税费。
  
  上述代收费的收费标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凭收费单位开具的收费单据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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