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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扶办发[2002]31号
【颁布时间】 2002-05-31
【实施时间】 2002-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2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扶贫办(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依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结合近年来我省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实际,现就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移民扶贫异地开发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极其恶劣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开发式移民的方针,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目标,通过移民扶贫开发,使贫困户早日摆脱恶劣的自然环境,达到有房住、有地种,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孩子上学方便,医疗条件较好,实现脱贫致富的要求。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农户自愿;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农为主,有土安置;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扶持为辅的原则。要搞好“四个结合”,即:与重点村建设相结合,解决移民新村基础设施资金不足的问题;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解决劳动力转移的问题;与退耕还林相结合,解决搬迁户的耕地和近期口粮补助问题;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解决贫困人口的增收问题。
  
  二、严格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的对象和条件
  
  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的对象,必须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很差的贫困村组和贫困户,重点是陕北白于山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和陕南中高山区。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列入移民搬迁对象:
  
  (一)居住在边远地区、海拔在8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和陡坡峡谷地带,生存空间狭小,生产生活环境恶劣区域的贫困户;
  
  (二)远离集镇和交干线,信息闭塞,修路、拉电、通水一次性投资成本过大,孩子上学不便的自然村组和贫困户;
  
  (三)列入省上地方病重病区的村组和单庄独户;
  
  (四)地裂、滑坡等地质灾害多发区,无法在当地生存的贫困户。
  
  接收移民安置的村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整体越过温饱线,并具有调整承包地能力的非贫困村;
  
  (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教育、医疗条件较好,无地方病的地区;
  
  (三)民族民俗相近,民风淳厚,干部群众有安置意愿的村组;
  
  (四)有较好的资源条件和开发前景,能为迁入户提供可开发的立地条件。
  
  三、规范移民搬迁工作的程序
  
  移民安置实行就近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政府协调安置与移民户自找门路安置相结合,优先在本村、本乡(镇)、本县(区)安置。本县(区)安置不了的,由市协调在本市区域内安置。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要按照群众自愿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审查、县扶贫办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对确需搬迁的贫困户,先由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村委会评议;
  
  (二)村委会对评议出的搬迁对象张榜公布,若无异议,上报乡(镇)政府审查;
  
  (三)乡(镇)政府对审查的移民对象,报县扶贫办审批;
  
  (四)县扶贫办审批后,将审批名单通知乡(镇)政府、村委会组织实施。
  
  四、切实做好移民新村规划
  
  移民新村的规划,要纳入县、村的扶贫规划,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分户实施,各户负责。采取政府补助,群众投劳,亲友帮工的方法,由户主按照规划组织施工,人均住房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统一建房必须征得群众自愿,并报县扶贫办审批。
  
  规划移民新村要从群众生活实际出发,宅基地标准要按照当地的土地资源情况决定,但要一次规划到位,给群众留出发展空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集中安置的移民新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五到村”(电力部门送电到移民新村,水利部门送水到村,计划、交通部门负责道路到村,邮电部门负责邮递、电话到村,广电部门负责广播电视到村)的要求,由各级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五、认真落实移民搬迁的优惠政策
  
  移民资金补助标准,省上实行“1+5”,即按照每搬迁1人补助1000元,每户补助5000元一次下拨移民补助资金,市、县(区)继续按照每搬迁1人各配套500元的补助规定执行。
  
  贫困地区整体迁移的村组,非贫困户迁移只享受当地的优惠政策,不享受政府的补助资金,也不实行挂牌管理。
  
  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将移民资金纳入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账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移民扶贫补助资金的监督审计,凡欺上瞒下,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移民补助资金者,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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