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筑价房[2002]31号
【颁布时间】 2002-05-31
【实施时间】 2002-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2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金碧轩”商住楼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阳十和田物业管理公司:
  
  
你单位报来要求核定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实地调查及测算,暂定花溪茗桂花园“金碧轩”商住楼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为:
  
  1、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40元。
  
  2、门面房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元。
  
  以上收费标准于2002年6月起执行。你单位在具体执收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时,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收费监督手续,公共用水、用电费用应单独列帐,按实际发生费用由受益业主合理分摊,亮证收费,并于2003年5月到市物价局年审。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