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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渝价[2002]292号
【颁布时间】 2002-05-31
【实施时间】 2002-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3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庆市江北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大楼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江北区物价局、卫生局:
  
  
你们《关于江北区第一人民医院提高病床收费标准的请示》(江区价发[2002]40号)收悉。为了给住院患者提供一个较舒适的治疗环境,你区第一人民医院投资对住院大楼病房进行了改造和装修,配备和添制了新设备。根据你区第一人民医院实际,结合我市同类型病房收费标准,经研究,对第一人民医院改造后的病房床位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1.双人间(带卫生间)每床日40.00元
  
  2.四人间(产科、带卫生间) 每床日25.00元
  
  3.五人间(带卫生间)每床日20.00元
  
  4.新生儿床位费 每床日10.00元
  
  单人间的收费标准由医院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同时报我们备案。
  
  以上收费标准及规定于2002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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