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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02]22号
【颁布时间】 2002-06-07
【实施时间】 2002-06-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3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大力发展水产业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五)渔政执法体系。高度重视渔政执法工作,认真贯彻《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在渔业主要产区创造条件建立渔业执法队伍,加强执法装备和人员配备,增强渔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渔政执法水平,保障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水产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大力发展水产业作为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稳定水产管理机构,加强对水产业工作的领导。水利部门面是水产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计划部门要把发展水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重要内容,加大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水产养殖生产条件,加快水产业可持续发展步伐。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水产业发展,增加水产业投入,增强水产业发展的活力和后劲。水产系统要加强班子和职工队伍建设,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做好水产业发展的规划、管理、执法、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为把我省水产业建设成为一个大产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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