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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2]42号
【颁布时间】 2002-05-30
【实施时间】 2002-05-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3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民建房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大宣传和监督检查的力度,从严查处乱收费行为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农民建房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把党和政府有关减轻农民建房负担等各项措施和政策交给农民,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提高农民抵制各种乱收费行为的能力。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计委今年2月25日召开的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电视会议精神,把农民建房收费作为涉农价费的检查重点,采取巡回督察和重点检查、下查一级、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重点检查治理农民建房收费的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乱收费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农民是否满意。对农民举报的乱收费行为要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的违法收入如数退还农民。对乱收费情节严重的,特别是顶风乱收费的单位,要予以曝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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