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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粤建建字[2002]58号
【颁布时间】 2002-06-05
【实施时间】 2002-06-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6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东莞市清溪镇家用煤气爆炸和揭阳市五洲燃化有限公司气库液化石油气槽车起火爆炸事故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建设(城建、公用)局,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2002年6月1日凌晨3时50分,东莞市清溪镇中心市场东座217号宿舍发生液化石油气钢瓶泄漏,造成爆炸起火,烧死5人的惨剧。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认定为液化石油气泄漏引起的爆炸事故。同日上午10时15分,位于揭东县地都镇凤鸣村的揭阳市五洲燃化有限公司气库,操作人员在给槽车充装液化石油气时,由于违规操作,引发大火,烧毁液化石油气槽车一辆。
  
  东莞清溪镇家用煤气爆炸事故和揭阳市五洲燃化有限公司气库火灾事故场造成了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我厅责成东莞市和揭阳市燃气主管部门要抓紧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迅速组织人员开展事故原因调查,按规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尽快将事故原因和处理结果报我厅。
  
  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希望各地认真吸取东莞清溪镇家用煤气爆炸事故和揭阳市五洲燃化有限公司气库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各地要以这两起事故为鉴,牢固树立安全观念,切实加强领导,增强职工的安全警戒;要以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燃气安全教育,增强全社会的燃气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燃气操作技能和广大群众使用燃气的知识。
  
  二、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地燃气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消防、质量技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尽快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个气库、燃气储罐站、销售点和部分用气单位、家庭进行一次全面的燃气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暂时无法消除的要限期整改;安全隐患严重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坚决停止使用。
  
  三、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要集中力量,组织公安、城管执法力量,坚决取缔无证照等非法经营的燃气储罐站和销售点,清理骑压燃气管线现象,要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钢瓶的使用,对不合格的钢瓶要坚决予以没收;对非法经营者,要按规定予以重处,违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地要切实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要明确有关部门的安全职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要实行层层负责制,把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有关人员,使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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