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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榕价公字[2002]43号
【颁布时间】 2002-05-27
【实施时间】 2002-05-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7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调定平潭海坛风景区部分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平潭县物价局:
  
  
你局岚价费字[2002]16号“关于要求调定海坛风景名胜区部分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悉。鉴于景区基础设施和观光条件有较大完善,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1]服字335号),经研究现将平潭县海坛风景名胜区部分景区门票价格调定如下:
  
  1、将军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由每张5元调整为每张10元。
  
  2、王爷山风景区门票价格核定为5元。
  
  将军山风景区门票价格自二00二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王爷山风景区门票价格自二00二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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