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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2]35号
【颁布时间】 2002-05-27
【实施时间】 2002-05-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7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西气东输利用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抢抓西气东输工程机遇,优化我省能源结构,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确保西气东输主管道工程、地方支线、城市燃气管网及各类天然气利用项目前期工作顺利进行和上、中、下游工程建设同步实施,现就加快推进我省西气东输利用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本着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积极支持西气东输主管道,地方支线、城市燃气管网和各类天然气利用项目建设,加快办理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评价、文物保护、林业生态保护等相关事宜的审核、审查、审批手续,尽快落实供水、供电、通讯等项目建设条件,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二、建立健全责任制。各级政府为西气东输利用工作的目标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协调、服务、检查、督导等工作。各级计委为西气东输利用工作的责任联系单位,配合同级政府和上级计委做好各项工作。各项目法人为项目直接责任人,负责项目前期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加强项目管理。西气东输利用项目实行法人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西气东输主管道、地方支线、城市管网和各类大中型利用项目均纳入省重点工程管理,享受省重点工程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大力开拓天然气市场。各级政府要认真做好天然气利用规划,在大力发展城市居民用气的同时,积极开拓城市公用事业和餐饮服务业用气市场。要加快工业燃油、燃煤锅炉、窑炉的燃气改造步伐,城市新建锅炉、窑炉应优先使用天然气。
  
  五、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各级、各有关方面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西气东输利用项目资本金。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吸引民间和境外、省外资金,参与西气东输利用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计划、经贸、金融等部门要积极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发行企业债券、争取国债贴息贷款等工作。
  
  六、严格控制各类收费。西气东输利用工程所涉及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补偿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低限收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随意扩大收费范围。西气东输管道工程、地方支线、城市管网及有关天然气利用项目,作为公用事业和环境保护项目,可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七、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工作。西气东输管道工程和城市管网项目征地涉及房屋拆迁、人工鱼塘占用及经济林、果木砍伐赔偿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当地政府协调,给予一次性补偿。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索赔,不得阻挠、干扰工程正常施工和建设。
  
  八、积极改善建设环境。西气东输主管道和地方支线工程沿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切实负责,积极支持工程建设,严厉打击破坏、盗窃工程建筑材料和输气设备等违法犯罪活动。要严禁对西气东输利用项目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对发生的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等现象,要坚决制止和严肃处理。
  
  九、切实做好照付不议合同谈判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政府、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照付不议合同谈判工作,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确定的西气东输到我省的综合门站价格,结合用户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测算天然气需求量,认真研究照付不议合同条款,组建谈判班子,聘请法律顾问,为照付不议合同谈判作好充分准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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