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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建立安全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经销企业要加强与生产基地或生产者的衔接,建立相对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安全关。对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标志的农产品,市场要开辟“绿色通道”,允许直接入市挂牌销售;对产地已经实施经销前检验合格的农产品(包括海洋捕捞产品),以及经过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农产品,市场验证产地质检证明后给予认可。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检测力量,认真开展产地检验。对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及时进行污染控制和治理;农产品上市前要开展田间抽样检测,一旦发现超标,推迟采收期限或予以销毁,防止有毒有害产品上市。切实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工作,畜禽调运前必须进行产地检疫。要在巩固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成果的基础上,规范牛、羊产地检疫和定点屠宰检疫,尽快推进家禽集中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家禽贩运户检疫的监督管理。要逐步建立生产基地质量安全跟踪制度、质量合格检验证明制度、生产者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和市场以及经营者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在加强基地建设的同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向后延伸,与各超市建立供销合作关系,或直接兴办连锁超市或专卖店,开展加工配送或直供等后延服务,实现全程质量安全控制。 省农林厅
省海洋渔业局 省工商局 省卫生厅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0二年五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