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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苏价工函[2002]73号
【颁布时间】 2002-05-24
【实施时间】 2002-05-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09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盐城发电有限公司临时上网电价的复函

盐城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批上网电价的请示》(盐电财[2002]00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公司投资兴建的135MW机组即将投入商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该机组的临时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6元(含税)。以上临时上网电价自电厂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到上网电价正式审批下达后终止。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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