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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发[2002]35号
【颁布时间】 2002-05-24
【实施时间】 2002-07-01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3709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汉沽区大神堂外海海域实行休渔的通告[失效]

为保护汉沽区大神堂外海海域的生态环境和贝类种质资源,促进我市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广大渔民的长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大神堂外海海域设立贝类自然保护区并实行休渔。
  
  一、休渔范围:以下四点连线内之水域
  
  A、39°10′36″N、117°55′18″E
  
  B、39°10′36″N、117°59′36″E
  
  C、39°07′30″N、117°59′36″E
  
  D、39°07′30″N、117°55′18″E
  
  二、休渔时间:2002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
  
  三、休渔期间禁止任何破坏该海域生态环境和采捕贝类资源的渔业活动。
  
  四、休渔区、休渔期的管理及贝类增殖保护由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五、本通告自2002年7月1日起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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