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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人事局
【发文字号】 津人[2002]22号
【颁布时间】 2002-05-23
【实施时间】 2002-05-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0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人事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要加强系统的应用,市人事局将对能在网上发布的各类信息都 进行网上发布,对能在网上办理的各项业务逐步实现网上办理。2002年底前市人事局将在专网上实现人才发展基金资助申请、工资统发、人才引进的网上预审,并在局域网上启动网络办公系统处理日常行政事务,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各区县人事局、各委办局(总公司)人事部门,要充分利用系统资源,在中国天津人事信息门户网站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的二级网站或主页,开发人事人才服务窗口,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要结合实际,创造条件,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办公自动化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快人事系统信息化建设是人事管理工作适应信息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提高人事管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我市人事系统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
  
  (二)搞好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搞好信息化业务培训,加强人事系统信息化队伍建设。市人事局将统一组织网络知识和应用软件培训。各单位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通过各种培训学习,尽快培养、建立一支适应人事系统信息化建设需要的骨干队伍。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人事人才信息化管理、使用和安全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要坚持人事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范,避免重复建设,确保人事管理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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