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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淄价字[2002]173号
【颁布时间】 2002-05-23
【实施时间】 2002-05-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0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淄川区淄城中医门诊部自制药剂价格的批复

淄川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报淄川区淄城中医门诊部自制“散结通胶囊”等四种药品零售价格的报告》收悉。根据《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自制剂成本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1、散结通胶囊:规格0.25g×100粒/瓶,99.00元;
  
  2、黄氏鼻炎丸:规格0.30g×100粒/瓶,15.00元;
  
  3、升板胶囊:规格0.30g×100粒/瓶,30.00元;
  
  4、祛白胶囊:规格0.25g×20粒/瓶,50.00元;
  
  以上价格自2002年5月2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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