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七、积极调整粮食生产结构 随着我国销区省份粮食市场的放开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省粮食生产要在保护生产能力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积极调整生产结构。要依靠科技进步,增加对优质专用安全粮食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投入,加大种子工程的实施力度,加强粮食优质品种的引进、选育、繁育和推广工作,坚决淘汰劣质品种,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降低粮食生产成本。要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扶持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和养殖业,促进粮食的转化和增值,提高粮食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八、切实加强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领导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要实行粮食工作市、县长负责制。各市、县人民政府对本地粮食生产和流通全面负责,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要求是:(1)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粮食生产投入,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监督粮食购销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按保护价政策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引导本地粮食购销企业与销区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扩大粮食销售。(3)实行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后,市、县政府筹集的配套资金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不准挤占挪用。(4)大力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妥善解决历史包袱,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时确保社会稳定。(5)加快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维护正常流通秩序,稳定粮食市场。(6)积极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发展订单农业。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大力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粮食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工作的行政职能,加强对粮食流通工作行业指导。计划、财政、农业、工商管理、物价、质监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落实粮改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