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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发展计划厅
【发文字号】 琼计价管函[2002]524号
【颁布时间】 2002-05-23
【实施时间】 2002-05-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0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发展计划厅关于制作加密印章收费标准的复函

海南科建国盾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核定印章入网和加密印章收费标准的申请》(琼科建[2002]5号)收悉。鉴于你公司是经省公安厅批准采用通过公安部检测和评估的“广东国盾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制作加密印章的单位,经研究,同意制作加密印章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关于银盾防伪印章收费标准的复函》(琼价费字[2000]112号)的规定执行,即:
  
  一、密印章收费标准
  
  1、仿牛角人名用章,规格为1.8×1.8、2.2×2.2及以上,每枚最高收费70元。
  
  2、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规格为2.5×2.5、椭圆、圆形φ3.8及以上,加密仿牛角章每枚最高收费190元;加密全铜章每枚最高收费290元(以上收费包括入网费、IC卡费);
  
  3、带章入网的收取入网费每枚80元。
  
  二、加密印章收费应本着“一分服务,一分收费”的原则,有关部门和收费单位不得采用行政手段强制换(刻)新印章强行收费,以免增加企业负担。
  
  三、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方可收费。
  
  本规定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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