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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成价函[2002]137号
【颁布时间】 2002-05-22
【实施时间】 2002-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2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盘谷花园地下智能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都罗宾纳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盘谷花园地下智能停车场变更收费许可证的申请”收悉。鉴于你公司盘谷花园停车场的管理技术和手段比较先进,规模较大,根据市物价局成价经[2000]596号文规定,对盘谷花园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1.排气量2.2升以下(含2.2升)每月每辆300元;
  
  2.排气量2.2升以上每月每辆400元。
  
  以上收费标准从2002年6月1日起执行。你公司收到此文后应到市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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