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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黑价行函字[2002]10号
【颁布时间】 2002-05-21
【实施时间】 2002-05-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2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通信终端设备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函

省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通信终端设备、生物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中有关规定,省通信终端设备质量监督检验站接受委托、提供中介服务的通信终端设备真伪鉴别收费标准为80元,标识真伪鉴别收费标准为20元,其它通信终端设备检验双方协商收费。以上收费实行自愿有偿,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
  
  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二年,届时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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