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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我国在“十五”期间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的重大举措,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考核各地“十五”环境保护成果的重要标志。目前,我省正在建设生态省,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全面完成各项控制指标,对于从根本上控制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提高环境质量,全面完成生态省建设第一阶段的任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下达“十五 ”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结合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和全国第五次环境保护会议精神,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落实生态省建设启动阶段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好。要遵照“十五”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尽快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要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坚决关闭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重污染企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要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减少废物排放,减轻污染负荷,依靠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的高新技术化,构建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整体格局,从根本上改变资源依赖型 的产业结构和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三、要强化环境管理,严格环境执法,使经济发展同当地环境容量逐步协调统一。所有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环境保 护预审制度,超出总量控制目标的新项目,必须实行污染物区域自行调整,或采取“以新带老”的办法,做到增产减污,不准擅自上超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计划的新项目。对现有超标排放的污染源,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进行治理,确保按期达标排放。要巩固“一控双达标”工作的成果,对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停产的企业或因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暂时停 产的企业,要防止污染反弹,污染源不实现达标排放不能恢复生产。 四、要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控制城市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要同推进城市化结合起来,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及热化、气化工程建设,大力推行城市中水回用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五、要大力推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通知》(吉政发(2001) 29号)精神,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把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结合起来,把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纳入各级政府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统筹规划,全面安排,合理布局,综合平衡,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努力实现排污总量控制目标,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六、各市州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 的领导。要结合生态省启动阶段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分解计划,把总量控制的任务落实到各县市和具体排污单位,并根据2005年控制指标制定年度控制计划,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和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要深入实际,加强督促检查,抓住影响本地区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的统一 部署,认真做好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有关具体工作。 吉林省人民政府 二00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吉林省“十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一)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略) (二)氨氮排放量(略) (三)二氧化硫排放量(略) (四)烟尘排放量(略) (五)工业粉尘排放量(略) (六)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略) 附件: 编制说明 一、“十五”期间,全省对烟尘、二氧化硫、工业粉尘、化学需氧 量、氨氮、工业固体废物等6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 。对于其他污染物,各地可以在环境管理中按照相关排放标准严格控制,也可以根据各自的环境状况,增加本地区必须严格控制的污染物,纳入 本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省里不作统一考核。 二、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各种污染物削减比例分别是:二氧化硫排放 量比2000年削减9.0%,烟尘排放量比2000年削减9.0%,工业粉尘排放量比2000年削减9.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0年削减10.8%,氨氮排放量比2000年削减4.9%,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比2000年削减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