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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城市低保和救灾救济工作事关我们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事关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将城市低保和救灾救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配合协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民政部门要做好城市低保和救灾救济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要保证城市低保和救灾救济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保障对象的就业、收入状况等有关情况的调查核实,与民政部门共同做好各种保障措施的衔接工作;建设、教育、卫生、工商、税务、供电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和积极探索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住房、医疗、子女上学、税收、水、电、煤气等方面的社会救助政策;粮食部门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灾区和缺粮地区救灾、救济粮食供应工作;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强对城市低保和救灾救济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情况,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共同帮助城乡困难群众家庭摆脱困难,形成全社会互助互济的良好风尚。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