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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建设厅、监察厅
【发文字号】 鲁建规字[2009]12号
【颁布时间】 2009-05-11
【实施时间】 2009-05-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建设厅、监察厅关于成立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监察局: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推动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有效开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下发的《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2009]5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为临时性专门机构,由省建设厅、监察厅有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万利国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
  
  宋卫国省监察厅副厅长
  
  丛吉东省建设厅纪检组组长
  
  成员:
  
  李力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处长
  
  丰家雷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助理
  
  周善东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花景新省建设厅住房与房地产业处处长
  
  二、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任:
  
  李力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处长
  
  副主任:
  
  丰家雷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助理
  
  席思国省建设厅纪检组检查员(正处级)
  
  齐鹏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调研员
  
  尹枝俏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副处长
  
  成员:
  
  张承永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科员
  
  刘涛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主任科员
  
  姜国栋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主任科员
  
  王长征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主任科员
  
  孙俊峰省建设厅纪检组主任科员
  
  田颖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副主任科员
  
  三、办公室的职责
  
  办公室在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专项治理的日常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筹备召开有关会议,起草有关文件,承办信息收集、资料整理与交流工作等;
  
  2、督促各地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专项检查;
  
  3、了解、综合各地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及动态,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4、受理群众举报,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出来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组织力量查处或转请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请各市尽快建立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其组成人员、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及时函告省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建设厅联系人:姜国栋,电话:(0531)87080835;传真:(0531)87929411
  
  省监察厅联系人:张承永,电话:(0531)82027140;传真:(0531)82027140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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