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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湘价重[2002]87号
【颁布时间】 2002-04-28
【实施时间】 2002-05-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4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汉寿县1851线坡头渡口车辆过渡收费标准的批复

常德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坡头渡口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坡头渡口渡运距离较长,现行收费标准偏低,车辆渡运亏损严重。为有利维持渡口的正常运营,经研究,同意按照“以渡养渡”的原则,适当调整汉寿县1851线坡头渡口车辆过渡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见附表)。从2002年5月10日起执行。收费标准调整后,应在渡口收费场所公布本批复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过往车主作好宣传解释工作。你局要加强对渡口收费的管理,督促收费单位及时到当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手续,严格按规定的标准收费,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附件:坡头渡口收费标准表
  
  附表:
  
  坡头渡口收费标准表
  
  
  
  序号车型收费标准(元/台次) 备注
  
  日渡夜渡
  
  1 两轮摩托车.板车.边三轮摩托车3.006.00
  
  2 手扶拖拉机.三轮货车 5.0010.00
  
  3 大中型拖拉机.3吨(含3吨)以下各类 15.00 30.00
  
  货车.19座及下以各类客车
  
  (包括小轿车.吉普车.旅行车)
  
  4 3-5吨(含5吨)各类货车.20-49座各类 20.0040.00
  
  客车
  
  5 5-8吨(含8吨)各类货车.50座以上客车30.0060.00
  
  6 8-16吨(含16吨)各类货车 38.0076.00
  
  7 16吨以上特种车辆 130.00 260.00 专船专渡
  
  注:1、收费车辆吨位、座位按交通规费核定的执行;
  
  2、夜渡起迄时间为当日22点至次日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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