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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02]53号
【颁布时间】 2002-04-27
【实施时间】 2002-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4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理顺城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4、各学校预算外经费与学校一并下放。各区应保证人均170 元生活补贴按时发放。
  
  5、为保证教育费附加的足额征收和规范使用,市级教育费附加仍由市级统一征收统 筹使用。根据各区接受下放初中学校学生数占初中学生总数比例,学校新旧建设 和设备配置情况,可按项目需要下拨各区。
  
  (五)各区应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尽快抽调专门人员成立初中教学管理和教学科 研机构,加强管理。为保证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市教育局将选派6名有丰 富管理经验的教育督导员到各区兼任区长助理,指导各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其组织、人事、工资关系仍属市管。
  
  五、保证措施
  
  (一)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配合各区做好初级中学接 收工作,在人事、土地、财政、规划等方面特事特办, 以保证初中学校下放市辖区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职能部门应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周密详细地组织好 初中学校接收工作,确保对各学校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通过理顺管理体制,促 进各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各初级中学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理顺城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决定要求和 市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搞好教学常规管理,稳定教学秩序和教职工思想, 圆满完成人事、财物、土地、党建、档案等方面的清理、登记、造册工作,保证交接工作的 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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