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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常德沅水一、二桥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从2002年5月10日起调整常德沅水一、二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后的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常德沅水二桥收费经营权转让后,应按规定到常德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发《服务价格登记证》,并使用税务部门的票据,依法纳税。 三、常德沅水一、二桥调整收费标准直接涉及车主及企业的利益,请按本函规定在收费场所发布通告,向过往车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常德沅水一、二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附件: 常德沅水一、二桥收费站收费标准表 序号车辆分类 收费标准(元/车次) 1 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手扶拖拉机,简易机动车 2.00 2 大中型拖拉机,2.5吨及以下的货车,19座及以下的客车(包括小轿车.吉普车.旅行车)10.00 3 2.5吨以上(不含2.5吨)至5吨的货车,20座至49座的客车18.00 4 5吨以上(不含5吨)至8吨的货车,50座及以上的客车20.00 5 8吨以上(不含8吨)至16吨的各类车辆 28.00 6 16吨以上(不含16吨)的各类车辆 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