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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大建价发[2002]61号
【颁布时间】 2002-04-26
【实施时间】 2002-05-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7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市场行为,依据《合同法》、《建筑法》及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大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
  
  原各类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文本从二00二年四月三十日起停止使用,新文本从二OO二年五月一日起执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修订为《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执行和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映给我们。
  
  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DF-02-021)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月 日
  
  竣工日期: 年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 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 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4.1 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 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 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 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 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 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 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 材料供应
  
  6.1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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