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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费[2002]194号
【颁布时间】 2002-04-25
【实施时间】 2002-04-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8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天津南大滨海足球学校学杂费标准的通知

西青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天津南大滨海足球学校学杂费价格的请示》(津西价字(2002)5号)收悉。根据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社会团体、公民个人举办普通中小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价费字(1996)第130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自2002年秋季开学起,学杂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7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元。学校为学生统一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再收取其他的费用。
  
  接此文件后,请通知南大滨海足球学校到你局办理变更《收费许可证》手续,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和收费依据。请你局做好对该校收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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