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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04-25
【实施时间】 2002-04-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8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关于举办第二、三期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人员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亦庄开发区房地局、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市房地产测绘所:

  
  根据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司、人事教育司《关于开展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建人教专[2000]199号)及市局教学计划安排,市局将于5月中、下旬举办第二、三期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我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并达到所从事的岗位要求。培训结束后,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再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
  
  二、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建设部统一组织编写的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培训教材,包括《房地产权属登记》、《房地产测绘》、《房地产产籍档案》、《房地产权属法律法规》和《建筑知识》。
  
  培训采取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区县房地局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领取培训教材,由学员先期进行自学,然后由市局集中进行培训,并按照大纲要求组织考试,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
  
  三、2002年培训计划安排
  
  按照市局教学计划安排, 2002年共举办五期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人员培训班,其中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人员培训班一期,房地产测绘管理人员培训班及房地产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班各两期。
  
  附:北京市国土房管行业关键岗位培训报名表(权属登记及测绘管理各一张)(略)
  
  
200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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