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川价函[2002]78号
【颁布时间】 2002-05-13
【实施时间】 2002-05-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8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都江堰东风渠灌区成都市范围内工业用水和自来水公司原水价格的复函

四川省都江堰东风渠管理处:
  
  
你处《关于东风渠灌区成都市范围内工业用水和自来水公司原水价格执行标准的函》(东处函(2002)15号)文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我局于二00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发文《关于调整都江堰灌区供成都(青白江)地区工业和自来水公司原水价格的批复》(川价农(2002)40号中,对都江堰灌区供成都地区工业和自来水公司原水价格标准的调整,包括了你处供成都市范围内的工业和自来水公司原水价格。其水价应统一按我局《关于调整都江堰灌区供成都(青白江)地区工业和自来水公司原水价格的批复》(川价农(2002)4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时间执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