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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交公路[2002]74号
【颁布时间】 2002-04-25
【实施时间】 2002-04-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8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归沙公路渔溪至连界镇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内江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延长归沙公路威远段收费里程的请示》(内市交建[2002]10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归沙公路全长30.9公里,工程分两期建设,其中资中段18.50公里已经省交通厅、财物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1]117号批准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威远段12.31公里按二级公路沥青砼路面改建,于2001年12月交工验收为优良工程,该段公路工程总投资经内江市审计局内审发[2000]112号和内审固意[2002]017号审计确认为3004.44万元(其中:路基工程投资额为1330万元,路面工程投资额为1674.44万元),其资金来源为有偿投入1289.44万元,无偿投入由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自筹1715万元。归沙公路全段30.9公里的工程总投资8383.44万元(试收费转正时以省最后审定的工程投资为准),其中:无偿投入2515万元,有偿投入5868.44万元。经省交通厅、财物厅、物价局审查,同意将归沙公路威远段12.32公里与归沙公路资中段18.59公里合并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偿还有偿投资。
  
  二、收费工作由内江市交通局领导和组织管理。
  
  三、试行收费期限:资中段试收从2001年8月1日起,两段合并试收费从2002年4月30日起至2003年10月30日止。
  
  四、两段合并后试收费标准为:
  
  单位:元/车/次
  
  注:同川交公路(2002)53号文
  
  五、收费站设置:在归沙公路2K+200M处设一个渔溪收费站,收费通道4个,在29K+600M处设一验票点。
  
  六、收费人员在公路部门现有职工中选聘,严格控制在35人以内。着装人员及数量须报省交通厅核批。
  
  “七、八、九”同川交公路[2002]53号文的“七、八、九”。
  
  十、加强公路养护,保证车辆安全、畅通;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控制支出,确保收费还贷率不低于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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