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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淄价字[2002]136号
【颁布时间】 2002-04-25
【实施时间】 2002-05-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8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蒲松龄纪念馆门票价格的批复

蒲松龄纪念馆:

  
  你馆《蒲松龄纪念馆关于门票提价的申请报告》(蒲馆文[2002]第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蒲松龄纪念馆投资新建聊斋后花园--憩园,并在馆内增展了名人字画等珍品。根据有关规定,经成本测算,决定将你馆门票价格由15元/人·次调整为20元/人·次;讲解导游费仍按市物价局淄价字[1994]46号文件执行,即30元/次。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游览参观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该收费标准自2002年5月10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到期另行报批。试行前门票价格由蒲松龄纪念馆在新闻媒体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接文后,请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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