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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2]34号
【颁布时间】 2002-04-25
【实施时间】 2002-04-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19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我省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一)“数字陕西”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工程建设目标。
  
  “数字陕西”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总体目标是:从2001年开始用5年的时间,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基础设施条件和地理空间数据资源,完成地理空间基础框架中覆盖全省的1:100万、1:25万、1:5万,特别是大部分地区1:1万双重点城市、地区1:2000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和数据库的构建,并形成良好的数据更新维护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形成优良的软环境。结合西部大开发、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重大应用工程,开展地理空间基础框架的应用示范,初步形成地理空间基础框架的社会化应用体系,实现地理空间基础数据与应用信息的结合。
  
  (二)“数字陕西”地理信息基础框架工程建设主要任务。
  
  1、地理空间数据的生产和数据库建设;
  
  2、地理空间数据网络及软硬件环境建设;
  
  3、地理空间数据共建共享政策、法规和标准建设;
  
  4、卫星遥感数据获取和处理体系建设;
  
  5、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6、应用体系和应用示范工程建设;
  
  7、地理空间数据协调、管理与分发体系和机构建设;
  
  8、关键技术研究、开发。
  
  (三)政策措施。
  
  省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国家统一制定的相关政策法规的指导下,尽快制定、完善和出台以下政策法规和措施。
  
  1、结合我省特点,编制《陕西省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软件业、地理空间信息加工业及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2、制定《陕西省地理空间信息管理条例》,对地理空间信息的管理、共建共享、知识产权、标准化、更新机制、安全保密和服务体系等作出界定和规范。
  
  3、在《陕西省地理空间信息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制定《陕西省地理空间信息产品及服务管理办法》,以促进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
  
  4、在国家的统一指导和协调下,制定《陕西省地理空间信息标准化技术体系》,使全省各行各业的信息之间具有互操作性,建成全省的地理空间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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