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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青价字[2002]21号
【颁布时间】 2002-04-24
【实施时间】 2002-04-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0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崂山旅游专线(火车站至垭口)票价问题的复函

青岛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审批新辟崂山旅游专线(火车站-垭口)票价的函》(青交运[2002]1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崂山旅游专线车的票价问题函复如下:
  
  一、该线路由火车站发车,途经太平路、莱阳路、文登路、香港西路、香港中路、高雄路、宁夏路、香港东路、崂山路至垭口,单程长度42.7千米,沿途设停车站17个。该线路配备全封闭豪华空调旅游车。
  
  二、该线路实行有人售票累进票制,全程票价每人次12.00元,运率为0.281元/人千米,到达各站票价详见附表。
  
  三、崂山旅游专线车开通后,公交集团公司要加强对该线路的运营管理,强化服务质量,与此同时,要确保304路等相关线路的正常运营,方便群众出行。
  
  四、上述票价为暂定价格,自该线路开通之日起执行。
  
  附表:1、崂山旅游专线(火车站-垭口)票价表(略)
  
  2、崂山旅游专线(垭口-火车站)票价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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